在許多古裝劇中,我們經(jīng)常能見到人物一出場便自報家門:在下姓啥名啥,還要補上一個字。 其實,不僅是影視劇,在語文課本中我們也總會在作者介紹一欄里看到,某某詩人名何字何。 雖然今天我們依然注重姓名的寓意,但已沒有了古人的字、號等,只是在秉承先輩姓氏的前提下,取一個字或兩個字作為名。
但是,對于古人而言,名是名,字是字,號是號,各有獨立的意思,不可混為一談。 那么,古人的姓、字、號之間有怎樣的區(qū)別和講究呢? ▽▽▽ “始生三月而加名,故云幼名。”一個人出生三個月后,長輩會給他起第一個名字,這就是幼名。 名,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單指名。幼年時由父母命名,供長輩呼喚。 關于古人取名的原則,《左傳·桓公六年》寫得明確:“名有五,有信、有義、有象、有假、有類。” 此外,古人還提出了取名需避開的六條禁忌,分別是:不以國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隱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幣。 如晉國的僖侯名為“司徒”,宋武公名“司空”,就廢了司徒、司空這兩個官名。 然而從宋朝開始,取名的講究就更多了,家族輩分、生辰八字、生肖屬相等都納入了考量的范圍。 可見,古人的名字中,寄托著長輩的殷殷期望,象征著人的身份、地位。 “年二十有為父之道,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,故冠而加字! 從周代開始,人們在名以外,又另取字!抖Y記·檀弓》稱:“幼名,冠字! 字,是男子20歲(成人)舉行加冠禮時取字,女子15歲許嫁舉行笄(jī)禮時取字,以表示對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稱呼。 可見,在過去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,并非男性的獨占。 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字的選取與名有一定的聯(lián)系。 如并列,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,比如屈平,字原,古語中“廣平曰原”,所以兩者意思相同。 字的意思和名相近,但不完全一樣,可以互為補充。 比如陸機,字士衡,機、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,相輔相成。字和名兩者意思相反。 朱熹,字元晦,熹是晨光的意思,表示天亮,而晦則是黑暗的意思,表示天黑。 字與名意思相順承、互為因果或可以用來解釋名,比如趙云,字子龍。 除了名和字之外,古人還有別號。別號是名和字以外的稱號。古時,人們?yōu)榱俗鹬貏e人,一般不直呼其名,也不稱其字,而稱其別號。 號和名不一定有意義上的聯(lián)系。號可以有兩個字的,也可以有三個以上字的。例如:陸游,號放翁;陶潛,號五柳先生;蘇軾,號東坡居士。字數(shù)多的別號有時可以縮為兩個字,如蘇東坡。 這些別號,多寄托主人的情懷、品格、興趣愛好和生活經(jīng)歷等,是人生追求的體現(xiàn)。 此外,有人認為稱別人的字、號還不夠尊敬,于是就以其官職、籍貫來稱呼,如杜甫被稱為杜工部,稱柳宗元為柳河東。 帝王、士大夫等死后還被冠以謚號、廟號,也是別號的一種。如“范文正公”、“曾文正公”、“秦穆公”之類。 何時呼名?何時呼字? 《禮記·士冠禮》中記載:“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!币簿褪钦f,走入社會之后,大部分同事和朋友,都要稱他的字而不是名。 因為古人看來,一個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長輩面前才能使用,而字是用來在平輩或晚輩間稱呼的。而號可以在文章唱和時作為代稱,也可以用來自稱。 所謂“名以正體,字以表德,號以寓懷。”此三者包含著個人的全部品格,是文化意蘊,生活情懷的體現(xiàn),所以古人在取名、字、號時如此講究也就不足為奇了。 |